屬會、子機構

香港普福堂粵劇樂師會有限公司

香港普福堂粵劇樂師會有限公司(音樂部)

一九四九年解放前,香港已有一雁班經常來往港穗的打鑼鼓(主要是八手)從業聚集來往,聚會地點在廟街八十三號公仔友(下手,原名江友)家中;而常在此落腳的有:譚桂華、長人耀(本姓簡)、打鑼樹(羅家樹)、容彰業(打鑼王)、梁金(金鳳凰樂器店東主)等人。 因為與玩西樂的王粵生、林兆鎏等交往,所以漸有組織樂師工會的念頭。一九五一年,在何海琪的安排下,商借西貢街「海員工會學校」天台,作為香港「音樂部」的臨時辦事處,一個帶工會性質的粵劇樂師懼型組織便出現了,當時成員約有十八人。 一九五二年,「香港八和會館音樂組」正式成立,由尹自重出任首屆組長,由於當時未正式成立「香港八和會館」,所以「音樂組」實屬一獨立組織,但仍以「廣州省八和粵劇職業工會香港分會」為依附對象。 一九五三年,「香港八和會館」正式成立,由於「音樂部」與會館有統屬關係,且無正式會址,遂得在會館安排一張寫字枱辦公,並重新辦理加入「八和」及「音樂部」的手續。 經過多年借用會館地方後,「音樂部」各理事便決定用集資形式購買會址,要求在大班工作的報效兩天工資,其他會員隨緣樂助,但仍不能籌得足夠款項,終於由當屆副理事長林兆鎏向其徒吳君麗商借兩千元,方能買下平安大廈現會址其中一單位,時為六六、六七年間。而當時的理事會曾出租該單位,由於住客欠租,遂收回作正式會址作用,並開設麻雀耍樂等康樂活動增加收入。 一九五八年,因會務發展,經濟比較充裕,理事會再次發動會員集資,購買相鄰另一單位,打通相連,並於十一月十五日正式註冊成為「香港普福堂粵劇樂師會有限公司」,簡稱「普福堂」 。 「普福堂」的福利大致與會館相同,設有歲晚派發的福利金及會員仙遊的福壽金。此外,為保障會員權益,定演出時不能與非會員合作;劇團公演時亦按現定大班聘用十六人、中班十二人、細班九人。以前也有會派(失業的樂師掛牌輪候工作)的制度,但近十年因粵劇、曲藝的復興,已沒有會員掛牌,使這個制度名存實亡。 目前會員約二百八十人,除了部份退休或移民外,大部份為全職樂師,部分為兼職或從事其他行業。而現屆理事,仍充滿雄心壯志,拓展會務,為會員謀福利。 而據「音樂部」提供的書面資料,一九五五年為第一屆「八和會館音樂部」(一般慣稱「音樂部」或「音樂組」) 。到一九八四年第廿一屆商議註冊,一九八五年正式註冊,現屆理事長麥惠文在一九九四年正式接任。